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确保202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不断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1.明确档案材料类别。(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无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情况公示、综合考察意见、思想汇报、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座谈会记录等材料;(2)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的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推优表、党校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皆应放入毕业生党员档案之中,填写2021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2.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毕业生离校前,各二级院(部)要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负责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及入党志愿书中印章是否完备等,确保转出党员材料完整规范。
3.健全党员档案管理体系。近年来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丢失问题时有发生,各二级院(部)应引起重视,不断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一方面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移交工作;另一方面,各二级院(部)要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档案安全教育,减少和杜绝人为原因导致的档案丢失、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各二级院(部)学生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毕业生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主要内容,合理安排集中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而导致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各二级院(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都接受有效的离校教育。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为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准确、规范、有序,做出以下说明: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组织关系转往河南省内。接转组织关系必须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进行,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往河南省外。学生党员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学生党员携带《介绍信》和个人党员档案到接收单位进行转接。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几种情况
1.对已落实工作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或工作单位暂无党组织的,尽量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
3.参加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所考取的院校,相关手续可根据报到时间适当延后办理。
4.毕业生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本人向所在党总支部递交书面申请(附件5暂缓转移党关系毕业生党员联系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延迟办理。组织关系未转出之前,学生党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延期办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工作步骤
1.信息收集核准(5月26日至6月15日):各二级院(部)指定专人(一般是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本院(部)毕业生党员进行清查、核对,确定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名单。提前与毕业生党员联系,落实明确每位毕业生党员的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规范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一经系统转出,无法撤回或撤销。各党总支在6月15日前要将本党总支所有毕业生党员的《2021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目的地汇总表》(附件2)提交党委组织部。
2.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档案领取(6月10日至6月30日):
(1)组织关系转往省内:填写《2021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目的地汇总表》的毕业生党员先到所在党支部领取本人的党员档案,并对档案进行最后核查,核查无异议后由本总支相关负责人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后续转移手续。
(2)组织关系转往省外:毕业生党员先到所在党支部领取本人的党员档案,办理相关手续,随后由二级院(部)统一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4)开具《介绍信》。
3.核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及催收回执:由各党总支随时更新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若是省内转接接收未通过,各党总支要及时与毕业生党员联系督促尽快到转出目的地党支部报到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省外转接的要与毕业生党员保持联系,及时催收《介绍信》回执,回执联各党总支妥善保存,收齐后交由党委组织部备案存档。各党总支组织关系最终办结情况及省外介绍信回执联寄回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高效有序、准确无误。
2.各党总支具体负责的同志要认真核实本学院毕业生党员名单,全面核查毕业班学生专升本、考研、休学、参军等情况;要与每位毕业生党员取得联系,落实好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名称,确保接收单位准确无误。
3.各党总支要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3)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附件4),以此为契机加强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通过严肃、规范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党费收缴等工作,不断提升毕业生党员对党员身份的再认识,要求毕业生党员在新的环境中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各党总支按每月0.2元的标准收取毕业生党员党费,党费收取到组织关系转移的当月。组织档案由学生党员本人携带并按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注:二级院、部留存)
附件2:2021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目的地汇总表
附件3: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附件4:高校应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
附件5:暂缓转移党关系毕业生党员联系卡
2021年5月26日